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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帮助大学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,提升就业能力,促进其尽快适应就业环境,实现就业,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向社会招聘见习大学生15名。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招聘对象
1.2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
2.16-24周岁失业青年
3.贫困县及民族县(生源地)中职学校毕业生(含技工学校)
招聘时间
即日起至9月18日。
见习期限
从2021年10月起,一般为3-12个月。
招聘岗位
综合行政岗8个;司法审判岗7个
薪资待遇及工作地点
1.见习生按照人社局和财政局核定的见习生补贴金额按月发放工资;
2.见习生工作地点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报名携带材料
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报到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一式三份),就业创业证编号(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、社区办理)。
招聘方式
现场报名。请有意者即日起携带上述材料到桥东区建国路29号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(人事处)报名。
联系人:闫家纬 杨晓囡
联系电话:17703139365, 17703139355
供稿 : 人事处
编辑:龚泽钰